1.两份填写完整、亲笔签名的申请表, 亲笔签名的护照(签证到期后有效期不少于90天)及标有个人信息的护照首页复印件一份
2. 出具经济担保书的邀请人护照(标有个人信息的首页)或身份证复印件。如邀请人在中国居住,须另交其最近一次的中国居留许可证复件。如果要去探望的不是出具经济担保书的邀请人,须另交被探望人的护照(标有个人信息的首页)或身份证复印件。如果被探望人不是德国或另一欧盟成员国公民,须另交其最近一次的德国居留许可复印件。
3. 入境后医疗保险证明原件
4.中国籍申请人
旅费证明该证明可为根据居留法第68条开具的经济担保书,担保书中须写明由一位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居住的人士承担生活费和可能产生的非法居留遣返费用。经济担保书可在德国有关外国人管理局或由担保人亲自到本馆凭本人最近收入证明呈交(须付费)。也可自己承担旅费,提供最近三个月的工资单或银行工资卡对帐单等收入证明佐证。
注意:新存入的定期银行存款不能作为证明。
工作单位出具的写明申请人职位、工资、休假天数、保留职位的准假证明原件:证明中须列出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加盖公司印章、签名并写明签名人姓名和职务。退休人员提交退休证原件。
三张白底近期证件照
德国签证领区划分:
北京领区:除上海,广州领区之外的其它省份
上海领区:江苏,浙江,上海,安徽
广州领区:福建,广东,广西,海南
签证注意事项:
面试:
1. 德国申请签证时要求面试,请提前通知客人消签:
2. 48小时内消签,无面销
3.护照+全程登机牌
4.出发前取消的客人,护照必须送进使馆消签
提示:
1. 未成年人需提供亲属关系公证,委托公证(如父母一方带孩子去)